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于衡阳市户籍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申请缴存。
普通灵活就业人员:在衡阳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衡阳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门槛适当放宽。
申请人没有在其他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不存在单位劳动关系;一个人只能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不能同时有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和灵活就业公积金账户。
实行属地管理,需要在养老保险参保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城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石鼓、雁峰、珠晖、蒸湘管理部通办。
缴存比例固定为16%,月缴存额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算,每年仅可调整一次。
连续欠缴、停缴6个月及以上,账户会被封存;封存后办理销户提取的,36个月内不能再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开户缴存。
灵活就业公积金贷款仅限衡阳市范围内购房,不支持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也不能办理代际互助贷款。
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开户,提交虚假材料参保缴存会被追责;政策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时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