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辞职后,档案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
相关机构保管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线上平台办理。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线上如何操作?
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转递服务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内转递的可在本省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