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新单位入职正常缴纳公积金,原单位公积金部分是否能够封存? -衡东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东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东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东人才网

衡东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东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东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已在新单位入职正常缴纳公积金,原单位公积金部分是否能够封存?

已在新单位入职正常缴纳公积金,原单位公积金部分是否能够封存?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单位不为符合封存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凭《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及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部中心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督促后单位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缴存的,单位在办理当月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同时需办理账户启封手续,提交《住房公积金新增汇缴清册》,并确定当月汇缴额。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